我开了一家厂,之前我向一个供应商进了一批货,后来我拖欠了他的款项没有支付给他,结果他将我厂里的材料还有模具都抢走了,还将我的设备破坏了,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吗?

山西 - 吕梁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离婚维权法务

地区:山西 - 吕梁


1.您好:您咨询的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3.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5.即使你方欠供应商款项,但是本案中供应商把你厂里的材料、模具抢走,并且将你的设备破坏掉,对方的行为侵犯了你们的财产所有权,你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方损失;
6.但是因为现在已经过去5年,很可能已经超过1年诉讼时效,你方需要收集这五年内要求对方赔偿的证据,否则很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你方丧失胜诉权

2019-08-18 06:45: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吕梁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