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的房屋费用是由本人出的,建造的房屋是夫妻两个居住的,但是名字是岳父的,已经过去了20多年了,现在要离婚,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得到房屋的所有权呢

新疆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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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的房屋费用是由本人出的,建造的房屋是夫妻两个居住的,但是名字是岳父的,已经过去了20多年了,现在要离婚,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得到房屋的所有权呢


1.你修建的房屋费用是由你出的,当时是否有约定了建好后的房屋所有权归属谁。
2.由于现在该房屋的房产证上是写的你岳父的名字,因此,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人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虽然是你修建的,但是房屋是由你岳父所有的。除非你能举证证明当时你岳父登记为房屋所有人是通过欺诈的手段获得。
3.根据我国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最长时间是20年,超过20年的,法律一般不再予以保护,所以如果通过诉讼的途径你有面临败诉的风险。

2019-08-17 01: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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