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妇在医院生产的时候,由于胎儿过大,医生告诉需要剖腹生产,但是在生产后一个星期的伤口都是有血水流出,经过了检查,发现原来是剖腹生产切错了一条血管,一直都在冒血,这样的事故,要怎么处理?

湖南 - 益阳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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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法务

地区:湖南 - 益阳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2019-08-15 09: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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