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了网络的一些渠道租房,但是那个二手房东收取押金后就直接跑路了。我手上有当时的收据,有对方当初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我应该怎么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吉林 - 松原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债务清理顾问

地区:吉林 - 松原

由于您描述的不够详细,根据你的描述,我只能给出以下解答,可能会有不全面的地方,希望你能理解:
1,您描述的是二手房东,所以我推断你应该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
2,你和二手房东之间签订了租赁合同,你们之间属于租赁关系,二手房东属于转租,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受法律的保护。
3,押金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合同终止后,押金是需要返还的。
4,二手房东不仅没有退还押金,反而是带着押金跑路的行为属于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为二手房东跑路了,所以你现在无法联系上他本人,无法协商,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6,如对方故意逃避诉讼,人民法院无法通过正常途径送达应诉材料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2019-08-13 19:3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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