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被法院审理完毕之后的债权人未受领的被申请人财产分配额,法院的清算组是不是应当提存?债权人受领被申请人财产分配额的期限是多久?如果没有受领,会怎么处理?

河北 - 承德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医疗权益守护者

地区:河北 - 承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未受领的被申请人财产分配额,清算组应当提存。债权人因自身原因自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之日起满两年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清算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被申请人股东。

2019-08-03 08:09:4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承德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