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周岁,虽然辍学了,但还是未成年人,精神正常,因为饭店的老板不愿意主动给钱,于是就和其他的三个伙伴用小刀刺伤店主,导致店主流血过多身亡,故意杀人,是否要负完全刑事责任呢?

福建 - 三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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