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虽然这次犯了点罪,现在正在被法院审理,但是我这两年生了一场重病,需要支付巨额医药费才可以维持我的治疗和生命,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反映要求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广西 - 桂林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榆林诉讼咨询

地区:广西 - 桂林

我的儿子虽然这次犯了点罪,现在正在被法院审理,但是我这两年生了一场重病,需要支付巨额医药费才可以维持我的治疗和生命,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反映要求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而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同时,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随时追缴;如果因遭受灾祸丧失财产,罪犯重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抚养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等情况,导致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可以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因此,按照您的描述,建议您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

2019-07-31 01:27: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