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60万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丈夫是国家公职人员,但我最近发现他支出颇大,与他的工资不相对应,后来我了解到他收受他人贿赂60万元左右,我该怎么办才能减轻他的刑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山西 - 长治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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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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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60万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丈夫是国家公职人员,但我最近发现他支出颇大,与他的工资不相对应,后来我了解到他收受他人贿赂60万元左右,我该怎么办才能减轻他的刑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罚自首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2019-07-27 16:3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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