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判处被执行人要支付五十万的医药费用,但是因为受害者现在还躺在医院,要用到钱,又怕被执行人之后没有法院的管束不付钱怎么办,受害者家属对于申请执行的期间一般是多久的呢?

新疆 - 阿勒泰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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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阿勒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要看你的判决中对方的履行期限,如果已经超过2年的申请期间的,那么法院将不予受理。

2019-07-27 13: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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