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一家公司的出纳,之前做股票亏损了很多,后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款30万元,用于自己的股票补仓,一个月后被公司发现报警,到案后也退还了全部赃款,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四川 - 甘孜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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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顾问

地区:四川 - 甘孜

朋友是一家公司的出纳,之前做股票亏损了很多,后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款30万元,用于自己的股票补仓,一个月后被公司发现报警,到案后也退还了全部赃款,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如果两个月内已经退还,不构成犯罪,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不考虑其他因素,仅以此数额而言,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在上述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已经全部退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19-07-26 18: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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