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IT外包单位工作。合同到期的时间是今年的6月30日。6月5日的时候,公司发邮件告诉我“合同期满后,终止和我的劳动关系”。5月15日~6月27日我在外包单位工作,5月28日办理退工手续。在拿到退工单和劳动手册后,要求得到经济补偿。不料劳动手册和退工单,被抢夺。理由是,和公司存在劳动纠纷,暂时这些还不能给我。于是我在昨天去进行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居然不认可我公司发给我的邮件和我在办公室中的录音,录音中有涉及到公司认可“合同期满后,终止和我的劳动关系”这句话。劳动仲裁需要我的退工单。劳动仲裁从劳动局的系统上面查到公司还没有和我解除劳动关系。
湖南 - 株洲
刑事犯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