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发现我们公司的财务总监在半年前从公司的账户转走巨额但至今未填补,几经盘问下得知,他转走钱用于还其炒股欠下的债,而不是为公司正常运转所用,这样挪用公款会如何处理?

河北 - 承德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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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维权法务

地区:河北 - 承德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19-07-17 20: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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