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利用职务的便利,伪造公司的印章,私自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向他人接受订单,但是之后又给不出货物,被客户举报,公司发现这种现象的存在,员工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罪

青海 - 黄南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辽源答疑法务

地区:青海 - 黄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9-07-17 15:09: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黄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