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是在押服刑人员。并申请财产保全260万元,而法保全时只保全了26万元,导致日被告弟弟将被告帐户上余额全部转入自己帐户,我责问法院,法院说是银行保全出错,错把260万写成了26万,我问法院你们有权机关当时怎么核实的?要求知晓事实真相,但法院一直不正面回答,说已把第三人帐户冻结,我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但开庭时,被告出具了一张其弟弟几个月前转入其帐户上的100万元存款的单据,法院就涉及第三人利益而不做处理,让我另外对财产进行起诉,我想在离婚案中一并解决,但法院不予解决,我该如何主张我的要求
山西 - 忻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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