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是在押服刑人员。并申请财产保全260万元,而法保全时只保全了26万元,导致日被告弟弟将被告帐户上余额全部转入自己帐户,我责问法院,法院说是银行保全出错,错把260万写成了26万,我问法院你们有权机关当时怎么核实的?要求知晓事实真相,但法院一直不正面回答,说已把第三人帐户冻结,我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但开庭时,被告出具了一张其弟弟几个月前转入其帐户上的100万元存款的单据,法院就涉及第三人利益而不做处理,让我另外对财产进行起诉,我想在离婚案中一并解决,但法院不予解决,我该如何主张我的要求

山西 - 忻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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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维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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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法院调查令要求银行出具被告银行账户明细,其将财产转移至他人账下的行为属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此进一步主张对于剩下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依法应当不分。
其次,尽快另案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查封其弟弟银行账户,现在要求法院并案处理已经于事无补,若浪费时间损失的是自己的利益。
最后,建议您将诉讼材料带至我律所,这样方便我给出具体的法律方案。

2019-07-03 09:5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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