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先生付首期买好房,房屋证只写了先生一人姓名。婚后第10年先生把我姓名加上房屋证上,并在房屋证人商定份额我占99%他占1%。签了一份赠予协议给我。离婚后可否根据商定我能占房屋的99%

山西 - 大同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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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获到房屋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限定:婚后由一方爸妈给钱为娃儿买下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给钱人娃儿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娃儿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得到的房屋隶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有财产的分配。婚后两方爸妈给钱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可认定为两方按照各自爸妈的给钱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商定的按照商定处置。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配时不参与分配。

2019-06-10 23:2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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