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万六千元逾期三个月现在1万七千多,银行要全款还,不还要以诈骗诉讼?

云南 - 楚雄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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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析师

地区:云南 - 楚雄

只要是借贷,出借人就存在收不回借债的风险,而这个风险只能是由自己承受,因此,不能将全部的职责推到法院身上去。在具体的执行经过中,出借人的职责是向法院提供明确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果可供执行而法院法官懈怠无去,那就是法院的职责,能够去投诉。如果欠款人确实无本领还钱,那就无什么有效的办法了,只有等待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之后,再去追讨。如果欠款人离世的话,他的欠款,只能由其继承人在获到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范围的,就不承受了。

2019-06-04 17:4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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