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典质,获到借债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债还完,产权人要回房契典质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罚典质房屋,并在处罚典质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典质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典质人,接受典质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典质权人。房屋典质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做法本领,无民事做法本领和限制民事做法本领的人不得设定房屋典质。
1、如果是连带保证职责,银行有权同时向保证人和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有权单独向保证人主张;
2、如果向保证人主张,并且由保证人承受职责的,保证人承受职责后能够债务人追偿;
3、通常如果是保证人的自住房屋,法院不会强制拍卖,当然各地情况不一,有可能有分别。
2019-06-04 04:37: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