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借给了对方一笔钱,双方构成了借贷的关系,但是我方多次催缴了对方,对方还是不愿意缴纳费用,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协商的话也找不到对方的人影,现在对方连电话也不接了,是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吗?

四川 - 南充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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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谈判法务

地区:四川 - 南充

你好,双方之间构成借贷关系,经过多次催缴对方依然不支付欠款,那么你应当先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保住诉讼时效,避免对方享受诉讼抗辩权,自己的权利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还款日期起,开始计算;对方在接受律师函后,依然不支付,那么你应当计算起诉,就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在胜诉后,可以强制执行对方的个人财产

2019-05-27 19:0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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