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网上看到一些公司看到一些不错的信息,说能提供货源,签合同,同时帮忙运营之类的,我看着也觉得很靠谱,没想到就是那种空壳公司,专门通过网站发布虚假供货信息,签订交易合同,先后诈骗受害单位和个人预付货款上百万元,我被骗了不少钱,还能追回来吗?

贵州 - 黔东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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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第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第
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以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第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第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第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上述四种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凡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故意制造假象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从而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都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其他方法”。实践中可概括出以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以伪造的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代理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财物的;
(2)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诱使对方签订原本无意签订的合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
(3)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骗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的;
(4)行为人的诱骗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人非法获得了财物;
(5)作为债务人的行为人,向第三人隐瞒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事实,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从而逃避债务的;
(6)假冒联合经商、投资、合作协作名义,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19-04-15 11:1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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