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后能不能转移财产

河南 - 三门峡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信用修复法律顾问

地区:河南 - 三门峡

积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碎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

2019-04-15 07:30:3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三门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