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行驶证通常以裁决之日(出具处罚决定书、相关通知书)起计量,在这之前行驶证只是锁定为违法未处置或意外未处置状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违法做法人接受处置或者听证流程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判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如果案件拖到两年后法院才裁判,那么执行注销行驶证也会相应推迟到两年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对机动车行驶人的有罪裁判书或者证明机动车行驶人有罪的司法建议函后,将裁判书或者司法建议函、扣押的机动车行驶证一并报送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机动车行驶证。
2019-04-12 23:03: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