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出世医学证明》的流程,能够参照如下处置:
(一)由当事人或其看护人持新生儿爸妈两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资料原件到原签发组织提议补办要求。原签发组织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世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世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二)对符合要求、手续齐全的,原签发组织在《出世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世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世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对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手续。
(三)补证组织查验《出世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爸妈、娃儿户口簿、有效身份资料等相关手续后,对手续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已报户口后遗失《出世医学证明》的,只补发《出世医学证明》正页;未报户口前遗失《出世医学证明》的,补发《出世医学证明》正、副页。补发的资料应当加盖“出世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原签发的《出世医学证明》同时作废。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补发。凡《出世医学证明》签发中有特殊情况的,应逐级上报,并于3个月内将解决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或其看护人。
2019-03-23 15:4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