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让股东将给钱20万汇入其个人账户。公司出具了20万的”给钱证明“,我未向公司公户汇入20万,可否能证明我已经向公司投资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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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给钱额为限对公司承受职责。 即: 当公司发生债务职责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受职责。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受的职责,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给钱,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受职责。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限定履行了给钱义务后,对公司做法将不再承受职责。

2019-03-14 23:3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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