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限定,劳动者需要肯定要求的的,用人单位能够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劳动者这方无犯错的,没到合同时限被公司无借口辞掉,劳动者能拿到赔偿吗?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满时限,被公司无借口辞掉的,是能够向其请求赔偿的,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两方有商定赔偿的按照商定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商量情况确定赔偿,是解决两方纷争最节省时间精力的,因此,如果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商定的赔偿就按照商定的办。
二、提前告知的应付一个月薪水根据第四十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未能就变换劳动合同内容达到协议的。因此,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有以上三种情形的,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薪水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三、无借口解除的二倍赔偿用人单位事实上违背劳动法的限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经济赔偿准则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限定,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经济赔偿准则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9-03-09 15:13: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