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借债以房屋租赁典质三十年进行保证,但房屋现己被法院执行拍卖,可否认定合同诈骗。人打电话能联系到就欠着不还钱!

湖南 - 岳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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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诉讼法律顾问

地区:湖南 - 岳阳

房地产典质,是指典质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典质权人提供债务履行保证的做法。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典质权人有权依法以典质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典质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保证的公司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典质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典质作为履行债务保证职责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典质物是指由典质人提供并经典质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的房地产。

2019-02-19 15:5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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