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婚20年,离婚后再婚一直在外生活十年,18年土地确权我跟原来的男人协商,还去法院起诉我,直到这次土地确权换证?
[律师回复] 你已经离婚2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你婚前的个人份额,不是“家产”,他无权霸占。既然法院当时已明确你有权收回,你可以拿着离婚证明、法院接待记录或他答应归还的书面材料,向这次确权登记的乡镇政府或农业农村局书面提出异议,要求把属于你的地块单独登记到你名下。如果他继续不配合,可以直接起诉他请求分割承包地,法院会支持你。注意土地确权登记公示期很关键,别错过提出异议的时间。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