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蒋梅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作用体现在精准的证据组织与诉讼策略制定。面对合伙账目不清、成本难以查明的客观困境,蒋梅律师协助当事人梳理了部分已确认的业务流水与收款凭证,确立了以“总收入”为基础主张利润的诉讼思路。在庭审中,针对被告关于“原告拒不提供成本数据”的抗辩,蒋梅律师巧妙利用被告同样拒绝申请司法鉴定的事实,引导法院结合行业经营实际酌定利润比例,成功避免了因举证不能导致的全盘败诉风险。最终在利息诉求被驳回的情况下,仍为当事人争取到了7.5万余元核心款项,最大程度维护了客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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