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给办理了提取货物,在2020我去提了冰箱,啥时候去提,我在2016年买的电器口头约定的啥时候提货?
[律师回复] 2016 年口头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020 年成功提取冰箱的行为已确认双方 “按需提货” 的交易习惯,2024 年商家拒绝交货构成违约。虽时隔 8 年,但因 2020 年提货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且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要求商家继续履行交货义务或赔偿损失,同时需重点收集付款凭证、提货记录、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还有不懂的,需要解答的。请联系袁红军律师(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