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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样本11篇)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

您好!现在很多朋友去旅游那么旅行社跟团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呢?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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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2

甲方:乙方: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甲方:乙方:

时间: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诚信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委托组团□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_______天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次数_____________,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

支付时间:□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②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余款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自行投保;

2、不投保;

3、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__________,险种名称: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元,保险费:__________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_____%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营业场所: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加强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合作,搞好景点的宣传推介,鼓励旅行社组织团体游客来参观,达到双方互惠的目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对乙方所带团队的客源按门市票价____元人民币。

2、对乙方司乘人员及导游门票予以免票。

3、可为乙方联系订餐及用车服务。

二、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将甲方列为主要旅游景点进行推介,并列入主要地域旅游线路内予以宣传。

2、在制作版面,刊物等广告宣传时有甲方景点的内容,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提醒游客遵守甲方有关规定,爱护景区设施。

三、为鼓励乙方,甲方在年终对乙方组织_____人以上到大唐秦王陵参观按每人____ 元予以奖励;组织____人以上按每人____元予以奖励。

四、如遇门票价格调整,优惠幅度不变。

五、结算方式:双方以现金方式结算,一团一结。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有效期____年。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5

甲方:________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6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7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8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

甲方同行人员

人数、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以及委托书(详见附1)

1.甲方参加旅游团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

2.行程及标准: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详见附2)

3.参加团队约定

如乙方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甲方同意转由旅行社合并发团,乙方在团队出发前,将发团旅行社以及异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

第2条旅游者保险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其主要保险事项重点说明:注:甲方己详阅并明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保险范围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游的旅游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有其监护人随行。

2.保险责任

旅游者在境内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意外伤害保障(死亡、伤残最高赔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未成年人最高赔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

②意外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

③丧葬保障(丧葬处理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4.保险期间

国内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被保险人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自行脱团),其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 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0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共同拓展旅游市场,挖掘潜在市场客源,促进景区与各旅行社之间的良好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积极组织客源到景区参观游览,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乙方,将乙方纳入甲方给游客推介的旅游线路内进行推介。

2、甲方与游客签订旅游行业标准组团合同,须为每位游客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在乙方危险路段及景点,甲方导游应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保护景区的环境卫生,并遵守景区游览秩序。

3、甲方组织客源到景区,导游须出具接团计划单,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确认是否为甲方所组团队,否则,乙方不予打折优惠。同时导游须填写“景区登记单”,以作为年终核对旅行社送团人数的依据,否则所组团队人数不计入年度输送游客数量。

4、甲方所组团队须由导游或领队带队,导游和领队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免票。车辆进入景区,经乙方同意司机方可免票。

5、甲方使用返券时,每张券限一人次。

二、乙方对甲方的奖励措施

1、乙方现行门票价格元/人次,

2、乙方给予甲方的优惠措施为:门票折优惠;。

3、实际购买门票人数6人以上成团,6人以下按全额购票。1.4米以下儿童免票,1.4米以上儿童购全票。索道、滑道6人以上成团。

4、凭景区门票可免费参观

5、年终根据“景区登记单”统计人数折合成门票进行奖励。

6、年终返票时按照景区门票元/张计算。

注:①持“年度返票”的组团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②已享受半价和其它优惠的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三、结算方式︰按折后价现金结算,一团一清。

四、兑票单核对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应在兑票单核对期间将其统计人数上报乙方,双方在_____年_____元_____月_____日之前核对完毕。没有上报统计人数的旅行社,乙方将以自己统计的人数为准,并作为甲方年送团人数。

五、返票办法:以“登记单”为兑票依据,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根据奖励办法,由乙方支付奖励门票。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

七、协议下载邮箱:邮箱密码:

八、双方须严格履行以上条款,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协议。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传真:_____传真: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1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 住宅或者单位地址:_ 电话:_ 乙方:(组团旅游社)_ 地址:_ 电话:_ 甲、乙双方甲方参与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公平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 旅游动身时间为_年_月_日,结束时间为_年_月_日,共计_天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支配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次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商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儿童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

第三条商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支配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支配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 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支配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

第三条商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酬劳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商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巡游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动身时间地点)甲方应 _年_月_日_时_分 (地点)准时集合动身。甲方未准时到商定地点集合动身,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第八条的商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商定)本旅游团须有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 商定动身日前_日(不低 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根据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商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根据本合同

第九条商定赔偿甲方。 甲方供应的电话或传真需是常常用法或能够准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担当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

第七条商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缘由,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刻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头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头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头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头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担当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头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头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头日或开头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与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商定的动身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供应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需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与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当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托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敬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近平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示甲方留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损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当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刻主动补办,并担当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挺直损失,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供应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方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帮助和处理。如因乙方缘由导致甲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根据旅程表支配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觉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支配的,乙方应当帮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缘由,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帮助甲方向供应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担当,由此削减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担当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商定的,应退还甲方挺直损失或担当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挺直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程延误)因乙方缘由,岛之旅有开头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连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支配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担当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行抗力)甲、乙双方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实行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担当。 其次十条(托付招徕)乙方托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挺直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其次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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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 其次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其次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支配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或传真:_ 通讯地址:_ 日 乙方(盖章):_ 身份证号码:_ 负责人:_ 电话或传真:_ 通讯地址:_ 【篇二】 用法说明

一、旅游者参与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可采纳本合同示.本。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平安的项目以及其他须留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四、旅行社托付组团的,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五、在填写本合同其次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精准、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消失“准X”、“相当 X”等模糊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选项目应支配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与其支配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用法,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连续用法。

八、旅游询问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xx30 投诉电话:6439361

5、9620xx 上海市旅游局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xx03 质量监督电话:9620xx 国家旅游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质量监督电话:(010)65275315 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合同编号:sh1610545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20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L-SH-00284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从事旅游领域内技术询问、技术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现服务。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依据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旅游路途名称 组团方式 行程共计(含在途时间) 动身日期 动身地点 途径地点【经典热卖】全景常规-拉萨/纳木错/林芝/日喀则/羊卓雍错/单卧单飞十日游自行组团托付组团(被托付方.中旅)10天9夜20-09-28上海详见旅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结束日期 21-10-07目的地 返回地点拉萨上海 其次条游程与标准(如附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经典热卖】全景常规-拉萨/纳木错/林芝/日喀则/羊卓雍错/单卧 旅行社统一支配的巡游项目名称单飞十日游巡游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玩时间 往返交通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用餐次数 自选项目名称 自由活动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导游服务

第三条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举,甲方同意 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托付乙方办理平安国内长途10日游意外险(尊贵型)(国内)详见 旅程单保险说明35。0元

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5715。0元,费用付款期限出团前付清全款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在线支付给驴妈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0.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商定的旅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近平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与合同未商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支配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帮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平安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公平协商解决,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用法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能成行的,可 以让具备参与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准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削减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举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商定的标准供应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平安的状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实行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别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待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商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行抗力或者意外大事无法连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削减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根据下列标准担当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动身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动身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担当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商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供应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担当。

(三)其它违约责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情愿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上海 甲方签字(盖章)住宅:/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20xx-08-17乙方签字(盖章)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营业场所:上海市金沙江路1759号圣诺亚大厦b.座7楼乙方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1010-6060邮编:20xx33日期:20xx-08-17 补充条款 1。签约人代理其他旅游者签约的或者签约人与旅游者(出游人)不全都的,签约人保证已得到全体旅游者的授权签署本合同(包括 、补充协议),并保证将上述材料商定事项向全体旅游者做出必要说明(格外是本合同涉及“温馨提示”、“免责条款”等相关的内容),如签约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因没有代理权限导致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纠纷的,由签约人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2。旅游者同意根据旅行社供应的参考行程签约,实际航班、车次以行前说明会或出团通知的行程为准。补充条款、出团通知及所附行程单、健康证明、孕妇出游须知及健康申明作为本合同 。确认后如有改变,旅行社需准时用传真、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视为放弃,单旅游者仍可以自行加入后面的行程,所放弃行程部分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3。60岁(含)以上老年人报名出游的,需填写健康证明后方可报名,70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有家属伴随方可出游;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指定的临时监护人伴随,犹如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无父母伴随出游的,同行的成年出游人均视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负责全程看管、照看未成年人,如因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如隐瞒参团出游发生事故,有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等、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如癫痫病人等、严峻贫血病患者、大中型手术的复原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责任自负。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巡游或者活动时,旅游者要留意乘船平安。不行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急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应做好平安保障措施,携带救生设备助游。 5。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旅游者避开猛烈运动和心情兴奋。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峻心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人士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6。高风险消遣项目,如草地摩托、雪上摩托、骑马、快艇、漂流、攀岩、滑雪、潜水、蹦极等,请旅游者依据自身状况选择参与,认真阅读景区提示,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留意人身平安。酒后禁止参与高风险消遣项目。 7。旅游者在动身前或行程中因身体不适而终止旅游或变更行程的,或因身体缘由造成损害的,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旅游者担当。 8。在巡游中请听从导游和当地相关管理人员支配,听从有关人员指导,否则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担当。旅游者在行程中发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准时向领队、导游以及旅行者紧急联系人提出,因没有准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负。 9。在自行支配活动期间,旅游者应选择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平安负责,旅行社已尽到警示及事后帮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担当责任。自行支配活动期间包括旅行社支配的在旅程中独立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与旅程的活动期间以及旅游者经导游或者领队统一临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等。旅游期间及自行支配活动期间请留意人身和财产平安。 10。建议旅游者依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旅游意外保险。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赔付保险金额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险赔付金额会比保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低肯定比例,敬请留意。对 高风险消遣项目,旅行社再次格外提示,建议旅游者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 11。请旅游者购物时慎重、把握好质量与价格,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及其他购物凭证,因高品质量问题需旅行社帮助退换货物时,须凭发票及其他有效购物凭证。 12。因不行抗力等不行归责 旅行社的缘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旅程需变更的,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合同无法履行的,旅游者或旅行社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返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变更旅程的,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行社有权恳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有权恳求旅行社退还因此削减的费用。 13。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消失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支配同性别客人拼房或加床,如以下2种方式无法支配,需要支付单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需补房差,用法一间房。 14。质量问题反馈电话:1010-6060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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