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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实用(模板11篇)

运输合同实用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____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实用2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运输合同实用3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

(3)甲方装货

(4)双方验货签收

(5)发往目的地交货

(6)收货单位验签

(7)验收后取回单

(8)将回单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3、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20年 1月1日至20年 12月 31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运输合同实用4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 ,同意由乙方承揽木材运输工程(桉原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该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及要求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运输起始点及运输单价:

从_______运_______至,薪材单价_______元/吨;规格材单价_______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_______运_______至,薪材单价_______元/吨;规格材单价_______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_______运_______至,薪材单价_______元/吨;规格材单价_______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_______运_______至,薪材单价_______元/吨;规格材单价_______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4、工程要求

1)、甲方保证木材运输道畅通及运输过程中所需的证件(木材检尺码单、木材检疫证及运输证)。

2)、乙方用于运输木材的司机和车辆,要有驾驶证和车辆证件齐全。

3)、运输道路由乙方自行维修。

4)、乙方在木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木材的安全,做到木材没有被盗或掉落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车辆途中机械坏或因 原因不能行驶而需卸车、装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款支付

乙方开始起运后,甲方视工程进展情况借支油费及生活费给乙方,借支数量为完成工作量的60%。待工程完工后,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结算,甲方开据验收结算单,并在30日内把余款结算支付给乙方(扣除已借支给乙方的油费及生活费)。

三、责任与权利

1、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签订后协助乙方到工地现场明确工作开展方案。

2)、筹足资金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为乙方提供工程款。

2、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自筹解决木材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及甲方预借工程款不足以支付的部分资金。

2)、按照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规定,做好运输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遵守施工所在地有关护林防火的规定,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本人及其所雇请人员如有病、伤、亡的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不服从甲方人员指挥或车辆少等而不能按时完成运输任务的,甲方有权采取 ,终止合同;尚未运输完整个工地的木材而中途离开的,甲方有权拒付结算工程款。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解决因种种原因产生的纠纷、干扰或阻挠,并保证能把伐区木材顺利运输完为此,如出现相关补偿一律与甲方无关。

四、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各自职责时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实用5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患病损失时,本保险根据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难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行避开,或者复原、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输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 运输工具患病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状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患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难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 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患病承保责任内危急的货物实行抢救、防止或削减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避难港由 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 卸货、存仓以及运输货物所产生的格外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依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难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 外来缘由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 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头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斗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头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终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安排、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终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头转运时终止。

(二)由 被保险人无法掌握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给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准时将获知的状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状况下,本保险仍连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状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连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

(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根据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准时提货,当发觉被保险货物患病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觉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海关、港务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假如货损货差是由 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患病承保责任内危急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快速实行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削减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实行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实行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觉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刻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连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需供应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供应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准时通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终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商定的保险费,根据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_ 保费_ 费率_ 装载工具_ 开航日期_ 自_ 至_ 承保险别: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刻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 出单公司地址_ 营业部_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格式范本 运输货物合同

(2)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格式:

一、责任范围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难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行避开,或者复原、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输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由 运输工具患病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状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患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难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 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患病承保责任内危急的货物实行抢救、防止或削减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避难港由 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 卸货、存仓以及运输货物所产生的格外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依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难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 外来缘由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 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头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斗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头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终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安排、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安排、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终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头转运时终止。

(二)由 被保险人无法掌握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给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准时将获知的状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状况下,本保险仍连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状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连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

(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根据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准时提货,当发觉被保险货物患病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觉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海关、港务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假如货损货差是由 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患病承保责任内危急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快速实行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削减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实行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实行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觉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船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刻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连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需供应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供应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准时通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终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商定的保险费,根据本保险单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保费费率装载工具 开航日期自至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刻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营业部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运输货物合同

(3)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患病损失时,本保险根据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难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行避开,或者复原、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输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由 运输工具患病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状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患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难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 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患病承保责任内危急的货物实行抢救、防止或削减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避难港由 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 卸货、存仓以及运输货物所产生的格外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依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难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 外来缘由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 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头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斗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头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终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安排、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安排、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终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头转运时终止。

(二)由 被保险人无法掌握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给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准时将获知的状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状况下,本保险仍连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状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连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

(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根据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准时提货,当发觉被保险货物患病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觉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海关、港务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假如货损货差是由 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患病承保责任内危急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快速实行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削减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实行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实行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觉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船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刻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连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需供应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供应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准时通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终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商定的保险费,根据本保险单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标记包装及数量保险货物项目保险金额总保险金额:保费费率装载工具 开航日期自至承保险别: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刻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出单公司地址 营业部

运输合同实用6

托 运 人:_ 地 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承 运 人:_ 地 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第一条托运人 _月_日起需用_型飞机_架次运输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月_日自_至_,停留_日; _月_日自_至_,停留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元。 其次条 依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用法的载量为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别缘由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缘由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章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章办理。 托运人: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承运人: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航空运输合同样本 航空运输合同

(2) 托运人(姓名)_与中国民用航空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货物名称)到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 _月_日起需用_型飞机_架次运输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月_日自_至_,停留_日; _月_日自_至_,停留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元。 其次条依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用法的载量为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别缘由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缘由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章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章办理。 托运人:_承运人:_ 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 银行帐号:_银行帐号:_ _年_月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范本 航空运输合同

(3) 托运人(姓名)_与中国民用航空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货物名称)到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 _月_日起需用_型飞机_架次运输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月_日自_至_,停留_日; _月_日自_至_,停留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元。 其次条依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用法的载量为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别缘由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缘由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章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章办理。 托运人:_承运人: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银行帐号:_银行帐号: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运输合同实用7

上诉人天津市和XX(以下简称和邦XX)因与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其次中级人民法院(__)二中保民初第1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和邦XX托付代理人李XX,XX公司托付代理人张X、梁X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XX公司与和邦XX存有货运代理业务关系,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XX公司于__年12月5日至__年12月28日为和邦XX代办了11单货物空运出口业务,共计垫付费用人民币1523.2479元。和邦XX对上述款项以其自身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能按期给付XX公司,并于__年3月25日向XX公司交付还款书,确认:依据双方协定,和邦XX应于__年3月中旬结清空运费用,因和邦XX资金周转困难恳求宽限几日付款。并承诺__年3月31日之前全部还清上述欠款。__年4月25日和邦XX给XX公司出据一张人民币为1523.2479元的支票,由于和邦XX帐户存款余额不足,XX公司未能支取。__年5月9日XX公司以和邦XX未能按期给付上述欠款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另查,在XX公司与和邦XX进行上述货运代理业务中,XX公司以和邦XX未按商定给付其垫付的款项为由,而未给付和邦XX出口货物报关单,和邦XX未能办理出口退税款折合人民币7856.927元。为此,和邦XX以XX公司不交付出口货物报关单,给和邦XX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反诉。原审法院认为,XX公司与和邦XX存有货运代理业务关系,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和邦XX对尚欠XX公司人民币1523.2479元写有书面还款书,和邦XX理应按书面承诺仔细履行,故对XX公司要求和邦XX给付上述款项之恳求,应予支持。对于XX公司要求和邦XX应担当双方商定的违约金损失,因和邦XX对XX公司提交的书面货运代理协议不予认可,经核查,和邦XX并没有对该货运代理协议所商定的内容进行签或者盖章确认,故原审法院对XX公司要求和邦XX担当商定违约金之主见不予支持。对于和邦XX的反诉恳求,原审法院认为依据双方前几次履行的交易.惯,均是和邦XX履行了付款行为后,XX公司将出口退税单交付给和邦XX,对此和邦XX是清晰明知的,本案造成和邦XX逾期不能申报领取退税款的责任主要在于和邦XX未按商定期限给付XX公司垫付的款项,故对和邦XX的反诉恳求,原审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于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三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判决:

一、和邦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给付XX公司人民币1523.2479元及利息(自__年5月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次百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二、驳回XX公司的其他诉讼恳求;

三、驳回和邦XX的反诉恳求。案件受理费4556元,保全费1500元,反诉费4469元,由和邦XX负担。上诉人和邦XX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恳求:

1.撤销天津市其次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_)二中保民初第115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

2.判令XX公司赔偿和邦XX经济损失人民币1479.6341元;3。判令XX公司担当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其主要理由为:一审判决以当事人双方交易.惯和邦公司履行了付款行为后,XX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给和邦公司,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当事人双方交易.惯是:先交单后付款。当事人双方除本案所涉交易外,仅有两单业务完全履行。该两单业务履行的程序均是XX公司向和邦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而后和邦公司向XX公司支付相应费用。本案中,双方所涉合同性质为托付合同。依据于的规定,XX公司有义务向和邦公司报告托付事务处理结果,并交付托付事务处理结果。出口退税单是XX公司完成出口保管托付事务的结果,和邦公司付款义务基于XX公司交单行为产生。

二、XX公司应赔偿因其违反交易近平惯和法律规定,给和邦公司造成得经济损失。XX公司未向和邦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的行为存在过错,依据于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XX公司应当对和邦公司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被上诉人XX公司未进行书面答辩,但在庭审中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正确,恳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恳求,维持原审判决。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晰,依法应予以确认。本院认为,XX公司与和邦XX签订的货运代理协议,系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系有效合同。XX公司在履行货运代理行为后,和邦XX应按约向XX公司支付相关的费用。双方虽然对支付运费与交付出口退税单的先后挨次未作明确商定。依据和邦XX向XX公司交付的还款书中应付款时间作了确认,并未涉及交付出口退税单的事宜,以及__年4月25日和邦XX给XX公司出据一张人民币为1523.2479元的支票(虽然由于和邦XX帐户存款余额不足,XX公司未能支取),均说明和邦XX以自己的行为认可了其应先支付尚欠XX公司货运代理费,而无需以XX公司先交付出口退税单为前提条件。现和邦XX要求XX公司赔偿和邦XX经济损失人民币147963。41元,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反诉费、保全费根据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69元,由上诉人天津市XX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本GF-91-0401)20__货物运输合同

(2)国家方案_号经由站名及线名:_货物准于_月_日搬入水陆联运货物运单_承运日期戳地点_运单()第_号__指定于_月_日装车或船托运人起运站港换装清单挨次号码:__到达站港收货人_车种车号标记载重整车或零担承运船名第一转出船名其次转出船名航次航次航次航线航线航线发站(局)或到站(局)或第一换装地港名其次换装地港名第三换装地港名站名站名站名托运人名称开户银行换装站、港日期戮换装站、港期戮换装站、港日期戮地址电话帐号承运人名称开户银行地址电话帐号托运人标记货物名称包装件数货物重量的确定计费重量费率记载托运人承运人铁路水路铁路水路公斤公斤公斤公斤运价费率等级费率(海)等级费率(江)等级费率(河)合计件数合计重量货物分次搬入记载费用项目铁路海运江运河运托运人记载事项月日货名件数重量经办人签章公里公里公里公里承运时核收运费装(卸)费换装费运单提出时间发货人(盖章)港务费托运人记载事项合计货物变更记载受理港站电报号变更事项费用处理货物分次交付记载交付时核收月日件数重量经办人签章运费装(卸)费处理站港日期戳(经办人签章)换装费港务费记载事项编制站港记录号码内容

运输合同实用8

托运人: _,地址: _, 电话: _,联系人: _, 承运人: _, 地址: _, 电话: _, 联系人: _, 收货人: _,电话: _, 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其次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xx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平安要求:承运人必需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刻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状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需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当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

第三条商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状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 代表人:(签)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 区 路(街) 号。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2) 依据 、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货物运到时间: 年 月 日 货物承运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承运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托运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收货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编号 品 名 规 格 性 质 包装方式 数量(件) 重量(千克、吨) 保险、保价价格 货物价值 运杂费 结算方式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其他: 托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 承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 收货人签收: 其次条 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根据承托双方商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平安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别包装标准的,根据规定执行。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根据合同商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商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按商定支付运杂费;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按商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要求托运人按商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对按商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在商定期限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准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平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承运人应依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供应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用法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干净,车体、容器内洁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 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别装置或专用设备;办理交接手续时,应依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对运输货物格外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急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担当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缘由,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担当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 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商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担当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担当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担当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担当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 下列缘由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担当违约责任:

(1)不行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改变;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根据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 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 货物运输合同

(3) 变更到达港(地)换装(港)地收货人 事项 原起运港(地)托运人换装港(地)到达港(地)收货人 票 据 记 载托运人确定 事货名件数包装承运 项重量体积日期 记事 提出变更单位(公章):_ _年_月_日 托运人要求变更到达港、换装港和收货人时,可随附提货凭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到达港或换装港承运人提出,同一运单的货物只能变更一次但不得变更其中的一部分。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4) 托运方:_ 托运方具体地址:_ 承运方:_ 收货方具体地址:_ 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规格:_;数量:_;单价:_总额(元):_。 其次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需根据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依据保证货物运输平安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货物到达地点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货物运到期限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平安要求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需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商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急品运输的规定,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假如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准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 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平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担当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 在一般货物中夹带、匿报危急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3.由 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觉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状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假如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担当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 下列缘由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担当违约责任:

(1)不行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承运方(盖章):_ 代表人(签):_代表人(签):_ 地址:_地址:_ 电话:_电话: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运输合同实用9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甲方的______________汽车运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运输任务的部分运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将部分______________汽车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至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计量

1、_____________________运量以到厂方计量为准。

2、运输距离以甲方测定为准。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

1、根据双方计算,确定运输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吨(含_______元/吨的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

2、价格调整原则:根据市场油价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3、结算量=过磅净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_______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4、乙方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运输费用结算表提供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结算依据后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运费。如遇甲方资金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5、在国家对运输行业治理超载期间,甲方对电煤运输费用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1按时下达运输计划给乙方。

1.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1.3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巡视、监控。

2、乙方:

2.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配合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调度工作。

2.3负责自矿点装车后至甲方指定卸车点期间的一切事项(如环保、交通、沿途地方关系协调、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乙方有权要求由燃煤采购方扣除甲方______________款直接结算给乙方运费。

2.5乙方应加强运输管理,杜绝中途_____________________现象。

2.6因特殊情况改变运距,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于次日向甲方提供运距改变申请,经甲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费用由乙方负责。

2.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采购单价_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

第七条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实用10

运输承运合同甲方:乙方:日期:运输承运合同用户指南:该协议资料适用于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并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实现有效地约束当事人的行为,保证利益方(集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通过修改使用,也可以直接沿用本模板进行快速编辑。甲方(委托方):乙方(承运方):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名称:数量(吨位或体积)件数:货物总价值(元)

二、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收货人地址:

四、运输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书

五、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按时将货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

六、甲方贵重货物务必购买保险、乙方代为办理,投保险率按保险公司标准计算。

七、乙方运输作业中,确保货物安全,如出现货差货损,由乙方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八、合程运费总价:保险费:合计总价:保险及运费具体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合理损耗。

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

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6、私运不合法物品。

7、货物未经保险,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赔偿。

十、甲方隐瞒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赔偿。

十一、承运方不开拆检验,如运到时包装完好承运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名:电话:地址: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名:电话:地址:日期:/

运输合同实用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

承运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运价格

运费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运费包括开具运输发票。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甲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小时通知乙方收货或是通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群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

五、结算方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运价的______%,剩余______%货到付清。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实用(模板1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