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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范本27篇)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人们对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认识和处理错误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对此,人们在认识上一般不会存在问题,关键是时效从何时开始起算的问题。实践中,常见的借款合同有约定还款期的,也有未约定还款期的。对于上述二种不同情况,在诉讼时效的计算上也是不同的。如果借款合同中已明确约定还款期的,从约定的还款日次日起开始计算时效;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期的,就不存在时效的起算节点,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当有证据证明贷款人已向借款人主张债权或者借款人同意归还借款时,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效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或仲裁;债权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据此,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可以根据时效中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借款债权,可以采取续展借款期限、向借款人主张催款(注意证据保全)、由借款人重新承诺还款时间等方式,以实现诉讼时效的中断和重新计算。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2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民间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为三年。借贷双方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债务人没有返还借款,债权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三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当然,如果在追讨借款的过程中,债务人又重新承诺了履行期限的,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该借款的诉讼时效从新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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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3

很高兴为你解答借条的诉讼时效与20年吗这个问题,以下是借条的有效期: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二)超出借条的诉讼时效办法: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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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4

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写假合同借款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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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5

私人借款的借条有效期是,写还款时间的就是到期三年内,如果没有写还款时间最长20年。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以上是私人借款借条几年内有效期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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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6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但应当给予对方合理的期限;对于没有偿还日期的债权,其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如果债权人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偿还,可有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并给定期限的,此债权的诉讼时效从给定期限届满起计算三年。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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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7

诉讼书公司合同纠纷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但是,还有以下一些特殊的诉讼时效: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或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就是1年;但如果身体伤害是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就应该适用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诉讼时效为3年的规定;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另外还需注意,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而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2年。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无论如何,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必要申请诉讼保全吗
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
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公司涉合同纠纷的解决
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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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8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期间为3年,借款合同到期诉讼时效对于当事人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点应为该还款之日;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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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9

超过诉讼时效上诉状,主要看你有新证据吗,一般情况会被驳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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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0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以上是对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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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1

房屋过户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你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必须在从知道起2年内提起诉讼,如果在两年内你没有提起诉讼,那么你将失去法院支持你诉讼请求的诉讼权利,也就是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诉讼,但是你的实体权利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你又拥有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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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2

写标题。
1.标题标明了该条据的性质,写上标题避免持有者在正文上方添加内容,标题书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行。
2.正确的写法为“借条”。不要写成欠条和收条,因为在法律上含义是不一样的。(当然,属于欠条、收条的性质的不能写成借条)
借条的正确写法
开头与姓名。
1.开始要写上借款目的,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原因纠纷;
2.写上“现收到某某出借的”,表明实际收到现金;
3.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后附身份证号码,避免因同名同姓纠纷。
借条的正确写法
金额和币种。
1.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
2.币种必须写清,避免以后的争议。
借条的正确写法
借期。
必须明确,并且大写。
借条的正确写法
收尾及日期。
1.写上“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避免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2.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3.日期应写所借款项实际支付日期,并且大写;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
借条的正确写法
手续要全。
1.借款必须有欠条;
2.借款人、出借人必须亲自签名,不能让别人代替;
3.借款人自己借还是代表企业借要清楚;
4.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一时找不到借条,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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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4

一般来说: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是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权利。如你列举的:“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这是物权本身所具有的权能。但是,物上请求权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则属于已经转化了的物权,因具有债权的属性,所以,适用诉讼时效。希望对楼主有帮助!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5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_____

不服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字第___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答辩书副本______份。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6

你好,对于催物业费有诉讼时效吗这个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将导致权利的丧失或权利效力减损的法律后果。那么物业合同同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并不是说,过了诉讼时效的物业费都无法主张了。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如经公证的催收单或其他方式行使债权的凭证;物业公司采取通过业主委员会催收物业费,由业主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据证明等,法院还是可以维护物业公司利益的。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7

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8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就是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诉讼时效的答案了。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19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月_日(_____)民初字第_号民事判决(裁定)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20

你好。借款合同起诉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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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21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借款合同发生后,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诉讼时效了,如果没有把握好诉讼时效的话,即使是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无法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维护。
(1)、诉讼时效自你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0年~~超过20年当然也可以主张,但是债务人就可以以超过最长保护期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没有实际意义。
(2)、说道举证的问题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债务关系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责任制度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那么只能是由你来举证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权的时候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据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则你可以据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3)、在承诺期限到之日起三年内,你可以通过再次主张债权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同样的,不能超过20年的限制
(4)、至于借款利率,只要在国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间选择,法律就予以支持~~超出的部分法律不保护但是债务人愿意履行法院不强制干预。
这些内容就是借款合同诉讼时间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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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22

借条的有效期,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按《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债务人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债权人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三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三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三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三年。超过三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23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期间,债权人如果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则保证人可以免责。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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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24

保证期间,又称为除斥期间或不变期间,它不同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理解保证期间,应把握五个关键点:

(一)保证期间是不变的,在合同签订时即已有了准确的界定。

(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主合同在期满时经协商达成“展期”(即延长履行期日),此展期协议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则起算点顺延至“展期”届满之日,如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则起算点不变。

(三)保证期间的“长”与“短”,如果有约定则以约定的有效,称之为“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则执行担保法及《解释》规定的法定期间六个月,称之为“法定保证期间”。

(四)依据《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出现“约定”的保证期间“终结日”早或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则视为未约定,执行担保法规定的六个月的标准;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是截止到“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没有准确期日)”,则视为约定不明,执行两年的规定,这是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标准,但应明确这一时间仍然是不变期间。

(五)以准确具体的起算点为标准,依据“约定保证期间”或“法定保证期间(原则是六个月,例外是两年)”的内容,即可准确计算出保证期间的终止日。

因为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保证期间届满日之前债权人是否依法及时行使权利对保证人应否承担法律责任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债权人依法定要求主张权利,则发生保证期间向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转换;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定要求主张权利,则发生保证人因保证期间届满而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为了便理解,下面分两类来分析保证期间向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转换的关系:

(一)就一般保证而言,由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故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即法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对以上引用的法律规定,理解中应把握三点:首先,如果债权人要追求让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就必须在保证期间之内(届满之日前)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债权人就丧失了实体上的胜诉权,即保证人免承担保证责任;其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对象(即被告方)只能是主合同的债务人,而不能是保证人;最后,只有当诉讼文书或仲裁文书生效之日起,保证期间的法律意义即告终结,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即开始起算,保证期间已转换成为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期间;如果没有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这一“前置”条件,则保证期间就不能转换为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即保证合同就丧失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在此特别说明担保法规定“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其法律用语的本义是“保证期间终结”,而不是“保证期间的中断”,因为保证期间是不存在“中断”的。考虑到诉讼或仲裁的提起到权利义务关系的最终确定有一段审理或仲裁过程,司法解释规定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生效之日”,所以,审理或仲裁的过程是一段“空白时间段”,既不是保证期间,也不是诉讼时效。

(二)就连带保证而言,因其法律特征是主债务人与保证人对债权人连带承担责任,故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即法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对以上引用的法律规定,理解中应把握三点:首先,如果债权人要追求让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就必须在保证期间之内(届满日之前)提出主张权利的要求,如通知等,这里的“要求”仅限证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不同在一般保证中要求“诉讼”或“仲裁”;其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直接对象必须是保证人,而不能仅针对主债务人提出;最后,只要能证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之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保证期间在主张权利之日起即丧失作用,进而自然转换为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即开始起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从以上两方面分析可以看出,针对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而言,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之内履行法律规定的行为(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才能使保证期间及时有效地转换为诉讼时效期间,这是债权人对保证人保全实体权利的法律条件:如果未实现这种“转换”,则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就不存在,保证人无条件地免除保证责任。

【法官点睛】:保证期间虽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但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则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而诉讼时效又存在着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所以,担保之路确实是漫漫又长长。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25

在现代商业社会,合同因为在签订的同时就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社会的许多方面特别是在经济领域里合同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之而来的就是因为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当中所带来的各种纠纷和矛盾,那么对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应该在多久之内进行起诉呢

合同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但是,还有一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比较特别,比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此外,由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九十四条【国际贸易合同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债务纠纷如何起诉与起诉流程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四、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五、申请再审和申诉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六、申请执行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26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爱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担当的义务。那么你知道有哪些吗?下面_我整理了,供你参考。 借条诉讼时效如下: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假如借条注明白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假如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 和 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根据商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 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预备时间。 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事实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刻履行,事实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

(2)假如当事人协商全都,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事实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 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假如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见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预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 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见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见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状况下,双方商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延长阅读: 借条超过时效的法律处理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然后依据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爱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 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爱护。

2、假如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由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的法释199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爱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肯定等同 信用社,但是仍旧可以考虑实行这种措施,总比毫无方法强吧。

3、需要留意的是,假如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旧根据一年处理。依据20xx年12月25日法研20xx122号最高人民法院讨论室关 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转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常用(范本2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