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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前段时间去世了,父母放弃继承过世子女遗产可以吗?

马** 广东-汕尾 遗产继承咨询 2019.11.18 02:09:40 390人阅读

我的朋友前段时间去世了,生前给他们家里留下了一份遗产还有一栋房子给他的父母,但是他的父母不想要继承遗产,所以想问问,父母放弃继承过世子女遗产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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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放弃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的声明,写清楚放弃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要放弃继承谁的、什么遗产等,并签名和日期就可以了,如果是公证放弃,直接到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即可。

2019-11-18 02:2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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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放弃继承协议书范本的法律知识涉及到《继承法》: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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