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妹妹跟他男朋友结婚了,但是结婚后她老公一直不老实,因此她忍受了不少年,如今她准备起诉离婚并且想要彩礼,所以了解下结婚四年了女方要求退彩礼,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所以接受彩礼的一方,如果将彩礼用于购置婚后的财产,那么由彩礼转化而来的财产就有可能当做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女方及其家人所收的彩礼,可从是否返还角度考虑;
(2)如果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考虑接收彩礼的权利人:
A.接收彩礼的的权利人是女方,如果女方用彩礼购买了结婚用品的,该用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接收的彩礼是现金或存款的,该现金或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离婚时应依法分割;
B.接收彩礼的权利人是女方家人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下,男女双方离婚时,男方可从返还彩礼角度考虑,要求女方家人返还彩礼,而不是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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