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一个远方亲戚是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但是他得了很重的病的,而且最近病情没有缓和,反而越来越加重了,所以想想你们咨询一下,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核相关
一是认真贯彻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每月报告一次病情,三月提交一份病情复查报告。
二是指定病情复查医院。为掌握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真实病情,避免出现伪造病历、弄虚作假的现象,陇川县司法局特指定陇川县人民医院为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定点医院,确保病情复查、复核的准确性。
三是认真组织病情复核。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交的病情报告,由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会同执法中队及时到相关医院进行复核,通过比对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就医记录、走访询问相关主治医师等方式,详细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矫正工作方案。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复核信息的相关解答如上,希望能让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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