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做的是救生员工作,小时候就对游泳很感兴趣,每个月的工资有6千多,爸爸是最佳的垃圾排泄处,鼓励他们的朋友多谈自己,从不尝试去改变他人,但是前不久爸爸的上级伪造票据,关于伪造变造票据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刑法》第194条 票据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一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票据法》
第一百零二条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第一百零三条 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律师解析 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出票人或虚构人名义进行签章和票据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即票据上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 票据的变造指采用技术手段改变票据上已经记载事项的内容,或增加、减少票据记载事项的内容,从而达到变更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
律师解析 票据伪造主要是针对票据上的签章事项,其目的在于伪造票据债务人。 票据变造主要是针对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其目的在于变更票据责任的内容,二者所针对的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明显不同。 也就是他们有着这些区别,所以他们也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 票据的伪造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故即使持票人是善意的,被伪造人和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义务; 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它真实签章的效力。 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 如果签章是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 如果无法辨别签章的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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