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还要由公安机关进行预审,进一步收集完善证据,直到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与案卷材料和证据一道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案子才移交检察院。
2019-02-28 07:45:20 回复
当然不是啦!
因为检察院要监督公安机关的工作,所以,涉及到公安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检察院的审批!检察院同意逮捕时,才有“逮捕通知书”。此时,案件仍然在公安。简单的说,公安只是向检察院打个报告,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而已!
如果是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主要指渎职类犯罪:如贪污受贿之类,这些案件由检察院负责,公安就不介入了。所以这类案件自始在检察院那里。
看到你的追问了,律师在犯罪嫌疑人受到限制人身自由时开始,即可介入!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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