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跟姐夫是一起做生意认识的, 开了自己的公司, 上个月姐姐发现姐夫出轨了, 要求离婚,因为财产分割出现纠纷,协议离婚不成, 去法庭离婚财产及债务处理会怎么判
一、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离婚债权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可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约定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或者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
二、法庭处理离婚债权债务的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在审理离婚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债权债务时,不能片面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而应主动依职权将有关债务调查清楚,不将有关债务遗漏,这对处理该离婚案件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的债务问题比较有利和方便。
2、当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涉及到债务时,应充分考虑到该离婚案件结案后债务的承担和手续上的方便,应尽量做到,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哪一方经手的或出具借条或欠条的,原则上判令其偿还。同时偿还共同债务的一方,可以多分得共同财产中相应价值的财产,以体现“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一基本原则。
3、判令共同债务承担时,应尽量对债务作罗列式处理,即具体规定由男方承担哪些债务,由女方承担哪些债务,不宜简单地规定“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负责收取和偿付”等。
4、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将离婚双方或一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即将起诉,法院可依债权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查封或扣押离婚当事人相应价值的财产;如果债权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将该财产抵偿给债权人。
离婚债权债务的纠纷在离婚案件中十分常见。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还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分割。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离婚时债权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所欠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并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此债务由个人承担。
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发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判决。但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直接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相联系,笔者认为法院在判决时,对于可以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进行判决;但对夫妻债务是否存在,或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没法确定的,或可能被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对于这种情况由于缺少债权人的介入,法院应该告知另行处理,而不应在判决中进行确认。这样可以充分保障第三人的合法债权。对于法院在离婚判决或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中已经确认或处理的债务,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专业解答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被平均分割。然而,法院也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子女的抚养问题、妇女的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要是一方隐瞒或损坏了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减少他的份额。孩子的抚养问题则以未成年人的利益为优先考虑,2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判给母亲,2岁到8岁的孩子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8岁以上的孩子则会尊重他自己的意愿。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诉讼开庭日期的确定,一般都很难预先设定。这是因为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开庭时间。通常,如果案件比较简单,证据充分,法院也不忙,可能几个月内就会安排开庭;但如果情况复杂,可能就需要等更长时间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双方发传票,传票上会详细说明开庭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专业解答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赌博相关债务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和解决: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博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违法活动,在此情况下,男方若在未经女方事先同意或知晓的情况下从事此类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将无法归类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而应该由男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其次,如果在离婚时,涉及到的赌博债务属于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则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并进行偿还。
专业解答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能更想多分到一些财产。法庭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在家庭中的贡献大小以及财产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如果女方有确凿的不忠证据,男方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更有优势。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以确保裁决公正。
专业解答离婚时,财产一般是平分,要是一方隐匿或破坏共同财产,法院会让他少分。孩子的抚养问题,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2岁以下通常判给妈妈,2到8岁要综合考虑父母的条件,8岁以上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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