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姐姐家里最近进了贼把现金5000和一个金手镯盗走了,现在立案了还没有逮捕,问一下重新提请批准逮捕条件具体有哪几种情形呢?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个点包含的意思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逮捕在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专业解答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具体是指被拘留的人不涉嫌刑事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没有逮捕的必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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