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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股成立公司,乙出资20%,甲出资80%,甲赠送10%给乙作为管理报酬,乙认

ask****972 广东-茂名 股权咨询 2018.08.01 10:07:26 680人阅读

两人合股成立公司,乙出资20%,甲出资80%,甲赠送10%给乙作为管理报酬,乙认为是技术股,这种情况退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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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4271条

看双方是否有书面约定,若没有的,按实际出资比例退股。建议来电说明具体情况,以便针对解决。

2018-08-07 20:21:25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5563条

由甲出资购买

2018-08-01 10:13:41 回复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在汽车交付或者在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后对方就不可在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如果你出现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是法定的撤销权,事后对方也可以撤销的,你需要注意。当然了这是有期限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望采纳。谢谢。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在汽车交付或者在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后对方就不可在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如果你出现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是法定的撤销权,事后对方也可以撤销的,你需要注意。当然了这是有期限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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