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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诉讼阶段债权转让可以吗?

李* 云南-大理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11 05:16:14 354人阅读

你好我现在和朋友发生经济纠纷,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要解决方法请问在诉讼阶段债权转让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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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已经将债权合法转让的,与被告之间已无直接利害关系,原告应当申请撤诉;接受债权转让的第三人,作为适格原告,可以决定是否重新起诉或与原被告协商解决。
一、原告债权转让后,与被告之间已无直接利害关系,应当申请撤诉。
1、《民诉讼》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
1、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18-07-11 05:1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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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在诉讼阶段债权转让可以,该司法解释对民事执行过程中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如何承继相关权利,从而以申请执行人的身份参与执行程序做出了规定。
实务中,基于时间成本、资金成本的考量,债权人除了在执行阶段有债权转让的需求外,在案件诉讼审理过程中,以及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申请执行前都有进行债权转让的必要和可能。尤其在当前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规模呈较快增长趋势环境下,该种需求更显迫切。案件所处阶段不同,对权利承受人承继相应的诉讼地位的规定和要求也不尽相同。

2018-07-11 05:1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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