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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网店,发现被其他家恶意刷单影响了业绩,想以不正当竞争投诉对方,请问违反不正当竞争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
1、假冒行为。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诋毁行为。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9、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包括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所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该法尚未规定的其他行为。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健康、有序的商品竞争,而商品竞争最主要的保障是竞争法,竞争法是调整竞争关系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规范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一般有两类,一类是正面规范,它指引市场主体如何进行正当的竞争活动如广告法、价格法等;另一类是反面规范,它旨在限制和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活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系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对一切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使市场主体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如对大企业、知名企业,规定了保护他们企业与商品的名誉权与知识产权的条款,使他们在竞争中免遭假冒等行为的侵害;对中小企业则规定了禁止共用企业的独占经营、大企业的倾销与垄断行为,防止大企业利用雄厚的经济实力对他们进行排挤,使他们面临生存的威胁。保证机会公平,鼓励和保护小型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凭借自身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一显身手。但是,现实中却有很多企业并不遵守规则,他们往往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而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因此,一个企业必须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保护手段来制止和打击上述行为,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具体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救济方式(当然,亦可并举):第一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第二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第三如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总之,在现代的市场环境下,一个企业只有有效地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本企业能在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下开展业务,并最终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两大类:(一)限制性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小类:1.强制性交易行为;2.行政强制经营行为;3.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7小类:1.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低价倾销行为;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7.诋毁商誉行为。在以上共11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每一类都有各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行为要件、结果要件等。
专业解答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
律师解析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同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律师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 1、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2、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3、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5、低价倾销。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6、不正当有奖销售。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7、诋毁商誉。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商誉是社会公众对市场经营主体名誉的综合性积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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