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台州法律咨询 > 台州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请问连带债务民法通则87条是什么意思?

请问连带债务民法通则87条是什么意思?

王** 浙江-台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18.07.05 22:28:33 2829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我们公司因为经营不当的原因借了很多外债,我想了解一下连带债务民法通则87条是什么意思?希望能给我解答,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台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台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第八十七条 【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条文注释本条规定的是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方的各个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或义务是连带的。在连带之债中既有对外效力问题,又有对内效力问题。即在连带之债中, 任一连带债权人实现了全部债权,或者任一连带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连带之债即归于消灭,同时在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成立按份之债。简而言之,连带之债的“连带关系”仅是对外关系而言的,在内部则是按份债权或按份债务。连带之债内部关系的按份性质正是履行了义务的连带债务人产生向其他连带债务人求偿权的基础。

2018-07-05 22:39:33 回复
咨询我

你好,你咨询的连带债务民法通则87条是什么意思?根据《民法通则》第87条 连带之债
第八十七条【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2018-07-05 22:30:3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