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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纠纷的判决书都有啥规定?

冯** 云南-迪庆 其他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05 15:20:23 394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还没结婚几年,现在没啥感情了,那么在离婚债务纠纷判决书都有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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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后,有权就超出其应当负担债务额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偿。实践当中夫妻一方所获追偿权具有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履行的给付责任中超出其应当分担的部分,即替代另一方先行承担了给付责任;
  
2、夫妻一方追偿权必须是以存在连带责任为前提;
  
3、夫妻一方所享有的追偿权必须以其行使了其配偶免除原债务为条件。

2018-07-05 15:3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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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民事诉状书土地纠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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