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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晚什么时候呢

王** 河南-新乡 人身侵权咨询 2018.06.22 15:11:25 565人阅读

我想问一下大家就是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晚什么时候做呢?我弟弟开车把别人给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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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一般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

2018-06-22 15:1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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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损伤部位及性质不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晚什么时候也就是“治疗终结”的时间也不一样。具体如下(仅供参考):
1、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受伤1~3个月后进行,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
2、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受伤3~6个月后进行。
3、对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受伤6~9个月后进行。
4、 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受伤6~12个月后进行。
对于伤者原有伤病,因事故而诱发或症状加重的,不应作为评定时机的限定条件

2018-06-22 15:1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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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进行伤囘残鉴定的费用应该由申请方支付,需要向交警部门申请,由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因为在侵害赔偿中没有伤囘残鉴定费一项,所以应该由申请人支付鉴定费用。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囘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囘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囘十囘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以上就是有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相关的流程有哪些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2020-11-17 23:2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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