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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治安处罚的认定是什么样?

周** 广东-梅州 治安管理咨询 2018.06.07 13:19:37 1254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在公园玩,把公园的设施弄坏了,现在说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想问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治安处罚的认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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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公私财财物当然可以构成治安处罚,达到一定金额还可以构成犯罪。你可以注意收集证据,然后报警。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数额较大是5000元以上,此数额以下均适用〈治安管理法〉。

2018-06-07 13:3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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