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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赡养官司律师费怎么收取的?其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张** 浙江-金华 收养赡养咨询 2018.05.20 14:51:44 1763人阅读

我和父母就赡养的问题产生了纠纷,并且需要闹上法院,涉及到给予律师费,想知道一般赡养官司律师费怎么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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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辩护制度中的辩护种类有三种:
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而辩护制度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言的。
前两种情况就不必赘言了,在此主要解释一下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法定情形是指:1 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 开庭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3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也就是说,这3种情形下无论是否拒绝最终必须有辩护人参加,其他情形时,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2018-05-20 15:0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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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涉及赡养官司的,如果当事人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如果需要给予一般赡养官司律师费,可以了解以上内容。

2018-05-20 14:5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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