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妻子结婚多年了,因为一直想要孩子,但一直没有生育,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收养小孩民政局有补助吗,具体有什么手续
二、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2018-05-19 17:38:47 回复
收养人必须到市儿童福利院领养小孩,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年满三十周岁。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收养人的婚姻、子女情况、经济状况及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此证明还需经过镇区民政办盖章加意见。
2、带齐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正本到中山市民政局一楼收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出具一份计划生育的函给收养人。
3、凭此函到市计生局出具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4、带齐证明1和3到市民政局领收养小孩通知书,再到儿童福利院排队轮侯。
5、确定了收养对象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收取的费用:收养登记调查费、收养申请手续费、工本费、公告费。前三种费用合计250元,按价费字[1992]349号文件的规定收取;公告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上面是收养小孩民政局有补助吗,具体有什么手续问题的答案,希望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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