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有两种情况,一是名副其实的重婚,二是本人无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对本人来说并不构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成为重婚罪的共犯。
事实婚姻姻要想构成重婚罪,那么前婚就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或者法律婚,否则不构成重婚罪。如果前婚的事实婚姻没有获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其本身都是非法的,当事人都没有获得配偶的身份,那么后婚无论如何都没有侵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并不能构成重婚罪。因此,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在于前婚为合法有效,后婚是法律婚或者事实婚姻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都对1994年2月1日以后发的事实婚姻认定为非法同居,那么此后所发生的事实婚姻当然不能够成为重婚罪的前婚。“若事实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对于前婚,必须按照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事实婚姻的不同阶段的规定予以认定,在其获得当时法律承认的情况下方可再予以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关于事实婚姻的重婚罪的回答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应当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之所以将此也定为重婚是将其作为重婚罪的共犯来考虑,因为没有他的行为就没有他人的重婚行为,二人行为结合后才导致重婚的发生。从客体上讲,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从客观方面讲。即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在主体上,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包括两种:有配偶的人,没有配偶的人。在主观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则不宜认定为重婚罪。
2018-05-15 07:03:46 回复
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上述就是重婚罪是怎么认定的具体解答,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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