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通法律咨询 > 南通专利法律咨询 > 请问一下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怎么算的?

请问一下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怎么算的?

毛* 江苏-南通 专利咨询 2018.05.06 22:35:20 15人阅读

你好,我们把自己公司的专利权给合作公司用了但是他们做了一些有害我们专利权的事情,我想知道关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怎么算的?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南通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南通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对权利人来说,损害赔偿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民事权利的手段,对义务人来说,它是一种重要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这一概念揭示了损害赔偿的补偿性功能和财产责任形式。
  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专利侵权案件判定中一个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将无法真正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也无法真正地制裁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对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问题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在操作中往往难于适用,于是各地法院纷纷尝试采用其它合理的方法来确定赔偿的数额,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研究一下各种赔偿计算方法的法律依据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期建立一个比较具有逻辑性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体系。
  我国目前的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就是损益相当原则,简而言之就是赔偿应与损害大小一致,以赔偿填补损失,损害赔偿的结果不应当使受害人较损害前更为优越。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就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问题提出了三种计算方法,对于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侵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规定,是作为司法解释下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其所规定的这三种计算方法,事实上只有第一种是真正地贯彻了损益相当的原则,首先确定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再要求侵权行为人予以赔偿。其它两种,都没有确定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而是以侵权行为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专利许可使用费推定为专利权人的损失而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第三种方法更是与专利权人的损失和侵权行为人的获利都无关。
  因此,最高法院规定的三种方法虽然都是以损益相当的原则为基础的,但这三种方法体现损益相当原则的程度却大不相同。侵权行为人的获利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固然可以合理地推定为专利权人的损失,作为赔偿的数额,但事实上它们却很可能与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不尽一致。当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事实上也就违反了损失赔偿的损益相当原则。所以,既使是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三种方法进行赔偿数额的计算,既使最高法院允许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这三种方法,我们也应当对这三种方法与损益相当原则的关系有个明确的观念,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适用顺序,即按照第
一、第
二、第三的顺序予以适用。
  如前所述,我国的损害赔偿原则是损益相当原则,有多大损失,就应当得到多大的赔偿,少失少赔,不失不赔。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三种计算方法,就是本着损益相当原则而作出的;各地法院在此三种计算方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变通方法,也在总体上符合损益相当的原则。而固定赔偿所依据的原则就不再是损益相当了,而是侧重于侵权人有过错就应当赔偿这一观点,至于赔偿多少,由法院或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衡平而定。传统的损害赔偿的衡平原则是“指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为,必须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诸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的原则”。“衡平原则……考虑最多的,是当事 人的经济情况,……除此之外,还应当考虑其他因素,如社会风俗、习惯、舆论、当事人身份、特殊需求等等”。因此,我们认为固定赔偿可能更接近于衡平原则。

2018-05-06 22:39:2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专利权侵权损害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2025.03.31 1314阅读
  •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证据的收集方法有哪些

    2025.02.25 1421阅读
  • 专利侵权损害的赔偿?

    律师解析 1.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包括3重含义: 首先,它是指权利人与加害人之问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指公民、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受到他人不法侵害,遭受财产上损失或精神利益的损害时,权利人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加害人负有赔偿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也称作侵犯专利权损害赔偿之债。 其次,它是指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根据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不论公民、法人等任何主体,凡侵犯了他人享有的专利权,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都应当予以赔偿。 再次,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当不法行为人侵害了他人享有的专利权并造成损害,即负有赔偿的义务。但如果加害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权利人就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并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强制其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024.09.25 1477阅读
  • 专利侵权损害的赔偿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2024.06.07 867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