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就要进行行政复议了,需要进行上述了,问一下大家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经复议的案件,原则上还是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首选);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备选)。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1)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2)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3) 撤销、部分撤销或者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